<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机关简介 > 直属事业单位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主要职责
        市粮食和物资储...

        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储备粮管理、粮食流通管理、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全市粮食产业发展及粮食行业等工作。

        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三)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并对地方储备粮实行管理,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四)依法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等购销活动,以及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和核查,并依法处置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者的粮食库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对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进行监管检查,并依法处置违法、违纪行为。

        (五)协同乐山市质监局做好全市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

        (六)指导县市区粮食部门搞好订单农业、农户科学储粮、便民粮店建设,助农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指导县市区粮食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全市粮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制订并实施粮食系统的人才发展及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2

        承办: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蜀ICP备120111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