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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11 11:2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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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2〕44号)下达市中区44万元、五通桥区35万元、沙湾区39万元、金口河区79万元、峨眉山市40万元、犍为县121万元、井研县124万元、夹江县51万元、沐川县101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228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448万元,共计1310万元,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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