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2-28 17:5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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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发布第1号田长令,印发《乐山市田长制运行规则(试行)》《乐山市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乐山市田长巡田工作制度(试行)》《乐山市田长制信息制度(试行)》《乐山市田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乐山市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田长制办公室履职行为,提升履职效能,强化田长制工作调度督查、工作信息报送,严格田长制工作成效考核。
《运行规则》明确了市级田长制架构和职责、田长制办公室文电办理方式及相关事务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形成了市级田长牵头、市田长制办公室统筹、各级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会议制度》明确了市级田长制会议,包括市田长制全体会议、市田长制工作会议和市田长制办公室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召开频次、会务工作要求和会议议题内容及其确定流程,进一步规范田长制议事程序。
《巡田制度》明确了各级田长巡田方式、巡田内容、巡田频次,进一步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制度要求各级责任人要明晰自己的责任范围,对巡田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及时实施分类处置。同时,制度将田长巡田工作和问题办理情况纳如田长制考核,严格实施奖惩措施,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
《信息制度》明确了市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县(区)田长制办公室信息报送职责,强调田长制推行过程中,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联系,及时、准确、完整报送落实田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突然事件等。同时,强化信息宣传于通报,并设立田长公示牌,将田长信息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督查制度》明确了以督导方式检查田长制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进行提示,并督促按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若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现较大问题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按照相关程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以此督促各级田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田长制工作落细落实。
《考核办法》明确了田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与主体、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强调田长制市级考核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级田长负总责,市田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对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组织开展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离任(任中)审计、综合考核评价等的重要参考。
六项制度的印发实施,为“田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利于推动田长制真正落地见效。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