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乐山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张德平,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负责人到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乐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得到系统性完善,绿色转型发展取得实效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突破性改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性解决,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获得持续性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为优,连续6年稳居全省第2位。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98%,位居全省第4。
空气质量发生历史性变化。深入推进“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2021年,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改善率达33.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5年的291天增加到314天,首次消除重度污染天气。
水环境质量发生转折性变化。坚持“治污水、消黑水、保饮用水”的工作思路,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1年乐山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92.9%,比2012年提高42.9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城市黑臭水体得到全面整治。
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基础性变化。全面推进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全市相继建成并投用一批固危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乐山市进入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