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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乐山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发布时间: 2022-01-18 09:37      来源: 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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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燃放烟花爆竹需注意各地的燃放规定。2022年1月17日,记者从乐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乐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一步扩大,全市5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他重点场所纳入禁放区域,禁放范围约占市域面积的60%。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乐山市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今年1月,乐山市各县(市、区)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放范围,重新划定禁燃禁放区域。


        发布会上明确,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海棠街道辖区;全福街道、牟子镇绕城高速内侧;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钓鱼台社区、明月村、鞍山村、永安村、棕桥村、大佛坝村;苏稽镇的饶坎村、楠园村、卫东村、新联村、双江村、徐浩村、红专村、青峨村、石鼓寺村、雷坝村、新桥街社区、苏稽街社区和原杨湾乡集镇建成区;棉竹镇的张铺儿村、高坝社区、袁坝村、九百洞村、棉竹铺社区;水口镇的水口场社区、原谢村、原金坝村;乐山大佛景区;乐山市明月公墓、乐山市人民公墓。高新区:连乐铁路以北(含原老江村全部范围)、成贵铁路以东(含铜河社区全部范围)、大渡河以南、岷江以西的区域和安谷镇集镇建成区、乐沙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中心城区与周边6个区县的空气传输主通道:乐沙城际生态大道、井沙大道、乐峨大道、乐夹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进港大道、省道104线(牛华镇段)沿线两侧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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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以下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油罐区、仓库等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市场、影剧院等人员集中公共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和教学、科研单位;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其他县(市、区)禁放范围以当地政府通告为准。


        除了禁放区域,其他可燃放区域也应做到安全、文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为了方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划定情况以及燃放环节安全注意事项,相关部门还专门制作了烟花爆竹燃放提示卡,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免费发放给广大市民,让广大市民能够了解禁放区域和燃放安全,确保文明、安全燃放。

        非法燃放严格查处



        禁放不仅针对个人,也针对酒店、婚庆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据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干航介绍,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可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强化违法查处,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禁放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彻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延伸阅读: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视情节依法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一下,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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