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1-18 09:37 来源: 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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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燃放烟花爆竹需注意各地的燃放规定。2022年1月17日,记者从乐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乐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一步扩大,全市5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他重点场所纳入禁放区域,禁放范围约占市域面积的60%。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乐山市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今年1月,乐山市各县(市、区)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放范围,重新划定禁燃禁放区域。
发布会上明确,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海棠街道辖区;全福街道、牟子镇绕城高速内侧;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钓鱼台社区、明月村、鞍山村、永安村、棕桥村、大佛坝村;苏稽镇的饶坎村、楠园村、卫东村、新联村、双江村、徐浩村、红专村、青峨村、石鼓寺村、雷坝村、新桥街社区、苏稽街社区和原杨湾乡集镇建成区;棉竹镇的张铺儿村、高坝社区、袁坝村、九百洞村、棉竹铺社区;水口镇的水口场社区、原谢村、原金坝村;乐山大佛景区;乐山市明月公墓、乐山市人民公墓。高新区:连乐铁路以北(含原老江村全部范围)、成贵铁路以东(含铜河社区全部范围)、大渡河以南、岷江以西的区域和安谷镇集镇建成区、乐沙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中心城区与周边6个区县的空气传输主通道:乐沙城际生态大道、井沙大道、乐峨大道、乐夹大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进港大道、省道104线(牛华镇段)沿线两侧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
非法燃放严格查处
禁放不仅针对个人,也针对酒店、婚庆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据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干航介绍,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可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强化违法查处,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禁放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彻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