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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20 11:19 来源: 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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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厅工作安排,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2021年度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对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治理“乱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18日,乐山市审计局对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乐山市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就地审计。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3月16日,乐山市审计局对2020年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对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延伸调查了12个医疗机构及9家企业。
(三)“乱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基本情况。
乐山市各级审计机关以“结合审”的方式,在组织开展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纳入审计工作方案,并落实审计组跟进。今年3月,对照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马边县水务局、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湾区财政局、峨眉山市教育局、沐川县自然资源局、金口河区交通运输局等17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在第二季度审计项目中将持续关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并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延伸调查。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1.基金筹集政策执行方面。
个别企业违规截留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面。
个别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
3.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方面。
部分企业少获养老保险费减免。2020年,由于划型不准原因,乐山市3家企业少获养老保险费减免。
4.基金管理方面。
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1.基金筹集执行政策方面。
(1)审计抽查了乐山市大洋轴承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发现个别企业截留医疗保险费。
(2)个别企业未履行职工个人医保代扣义务。
2.其他需要关注的方面。
地方出台政策对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三、2020年第四季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关于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照乐山市相关支持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全免2020年2月租金,减半收取3月、4月租金。对符合条件的2企业已退回租金1.8万元。
2.关于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提供资料进行退还保证金,截止2021年3月底已退保证金共计194960元
(二)促进污染防治方面。
1.关于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制定了转运工期倒排任务表。对垃圾的清运工作实行日研判,结合天气、道路交通情况,及时调整转运的路线、时间和任务量。
四、审计建议
(一)坚持政策标准提高养老医保基金管理水平。人社、医保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快国有资本划转进度、严格落实减免政策、加大养老保险、医保基金催缴力度、督促企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乐山实际,及时修订或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细则,建立医疗保障待遇负面清单制度,做到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科学高效规范使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行权问题清理力度。对各部门各行业制发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行权行为。并及时公布当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等目录清单,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防止和遏制乱收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