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6-23 15:36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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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中共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1年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
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参照省政府网站上公布的《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格式(见附件2),抓紧调整完善并公布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及对应责任,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请市级有关部门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本部门事项调整公布工作情况及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权责清单网址通过乐政通报市营商环境局。(联系人:林川;联系电话:2495357。)
三、请各县(市、区)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权责清单管理机构,对照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尽快梳理调整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及其对应责任,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公布工作。
附件:附件1:2021年乐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doc
附件2.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6.10).doc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中共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