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13 16:36 来源: 市纪委监委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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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初核报告中,被核查对象个人简历有间断,且未载明其党代表的身份。”“这份书证未严格执行‘三注明一盖章’要求,未载明提取人、提取时间。”2022年2月底,马边县纪委监委会议室里,乐山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第三小组组长吕光明正认真翻阅案件卷宗,查看每一处细节,面对面反馈问题。
乐山市纪委监委将2022年确定为“案件质量提升年”,建立“初核未立案+立案处置”案件“双评查”体系,防止问题线索处置不精准、漏处线索、降格处理等问题发生。案件质量评查第三小组开展的检查,正是围绕这一评查机制,对区县纪委监委办理的问题线索“找茬挑刺”。
要查就查彻底。市纪委监委将2021年1月以来处置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对1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24个市级派驻(出)机构、市级部门机关纪委展开评查的同时,还对市纪委监委机关近两年来办理的未立案类问题线索开展交叉评查,做到评查全覆盖。
“从评查情况看,办案规范化明显提升,但程序及文书管理类不规范仍是主要问题,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沈奇介绍,在评查结束后,审理室及时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严格督促整改并编发《常见问题指引》,作为指导性案例分期发布,严明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的标准要求。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还进一步压实区县纪委监委审理人员配备与履职责任,全面推进“乡案县审”,对2022年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办理案件质量等开展评估验收。
“案件质量问题,既是业务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共抽取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案件113件,评查市本级问题线索200余件,点名通报8件问题案件,打回重办6件未查深查透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案件质量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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