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川环督察〔2022〕1号)以及市环督办《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乐环督察办函〔2022〕23号)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成立验收工作组,前往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马边县4个县(市、区),对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13家矿山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查验收。
经现场核实,13家矿山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通过市级现场核查验收,下一步将报市环督办按程序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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